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根据专项整治有关要求,为了全面了解全省国有粮食企业仓容情况和地方储备粮承储库点仓房状况,有序推进粮食库点“老小散旧”问题解决,进一步规范地方储备粮管理,请你们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国有企业(含省属粮食企业及中粮、中化等央企,不包括中储粮企业)仓容情况摸底并填报相关附件,于3月30日前报送我局规划建设处(同时报电子版)。
联系人:赵静、方政,0551-62870630/531
邮 箱:lswz_ghjsc@in.ah.cn
附件:1.全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存储情况表
2.全省国有粮食企业仓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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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