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省粮食集团,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强化专项巡视问题整改,推动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守牢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底线,现就抓紧完善粮食企业安全设施设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紧梳理排查问题隐患
各地要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全省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重点排查粮食企业安全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各项作业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和装置是否配足配齐等。
二、立行立改,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分门别类建立台账,落实“三单”,实行闭环管理。要督促引导粮食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对于没有系留装置和安全绳的高大平房仓,必须尽快配足配齐并确保有效使用,坚决防止粮堆埋人事故发生。
三、严格责任,着力提高安全检查质量和效果
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要求,切实履职尽责,督促粮食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大督导力度,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提高检查质量和效果。
请各市于4月30日前汇总《2022年全省完善粮食企业安全设施设备情况统计表》,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联系电话:0551-62870750
电子邮箱:lswz_aqcckjc@in.ah.cn
附件:2022年全省完善粮食企业安全设施设备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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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6日
关于抓紧完善粮食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的通知.wps
关于抓紧完善粮食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的通知.pdf
附件:2022年全省完善防设施配备安全装置情况统计表(1).xls